湖南乡镇企业由乡 (镇) 办集体企业、村办集体企业、农民联户企业和农民个体私营企业等四种形式的企业组成, 惯称“四个轮子一起转”。80年代改革开放以前主要是集体企业。80年代以后, 由于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 农民个人兴办企业的热情逐步高涨, 农民联户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发展速度远远高于乡 (镇)、村办集体企业的发展速度。至1998年, 湖南乡镇企业中, 乡村办集体企业共9.36万个, 占乡镇企业总数的4.4%, 拥有职工253万人, 占乡镇企业职工总数的28.8%, 完成总产值1 598亿元, 占乡镇企业总产值的26.4%;农民联户及个体和私营企业265.5万个, 占乡镇企业总数的95.6%, 拥有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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