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 对已经通过调查鉴定证实为地方良种的, 一般都在产地建立了原种场 (种猪场) 或良种繁殖辅导站, 制定了保种选育方案, 选留种公母畜禽, 组成基础或核心母畜群, 划定一定地区为保种区域, 鉴定品种, 发给良种合格证, 签订繁育合同书。60年代后期, 开始筹建第一个外国良种猪繁育场 (长沙农校种猪场), 并在已建立的28个外贸基地内,省属各畜牧场和科研单位, 开展以长白猪、大约克夏猪等外来猪种间的二元杂交和外来猪种与地方良种间的杂交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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