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猪收购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国营商业收购生猪, 价格随行就市, 一般每50千克27.5~28.5元。1953年4月, 国营肉食公司在长沙、株洲、衡阳、郴州、常德、津市6市正式挂牌收购生猪, 每50千克收购价为20~39元。1954年7月, 国家决定对生猪实行派购。任务一年一定, 由各级政府逐级分配到乡, 落实到户, 并实行多养多派、多留的政策。收购价格由国家统一管理。
1955年4月, 湖南省商业厅发出通知, 将三等生猪 (65.5~75千克) 收购价格由每50千克28.5元调为31.5元, 提高10.53%。1956年8月, 商业部将长沙市生猪收购价格收归部管, 其他市场由省管理。是年, 全省生猪收购价格为每50千克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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