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断深化农村改革。①全面落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各项政策, 在湘潭县、湘乡市和雨湖、岳塘两区搞好了耕地延期承包30年的工作。制定了搞好土地流转机制的具体政策。②增加农业投入。认真执行《农业法》关于“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的规定, 每年保障了用于水利、科技和农业重大项目的资金投入, 同时鼓励农民投入, 1995年全市农民投入水利建设的资金达到8 000万元。③十分注重减轻农民负担, 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1995年全市农民乡村统筹提留只占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39%, 低于国务院《条例》规定的1.6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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