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自治区畜牧局1986年普查,广西有草山、草坡、草场面积869.5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8%,其中可利用的草场650.11万公顷,是耕地的2.5倍。在可利用的宜牧草场总面积中,宜牧宜林相交叉的荒山面积433.67万公顷,实际可利用的牧草坡、草场面积为216.44万公顷。
1992年全自治区开发利用的天然牧草地面积273.33万公顷。这部分草地大部分为农区中零星草地,少部分为低山、丘陵中的草丛、灌丛及灌草丛之草地,以及极少量的石山灌丛草地。对于面积较大的山地草丛和灌丛地,大部分未开发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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