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折征公粮实物看,多年来农业税收入除了大灾之年,其余年度基本上是稳定的,而且还有逐年减少的情况,例如,从1951—1960年,每年折征公粮实物都达50万吨原粮以上(包括地方附加,下同),最多的是1954年,达79.7万吨,最少的是1960年,实征税额63.1万吨。1960年以后至1992年实征税额,最多的年度不超过60万吨,一般年度40万—45万吨,最少是1963年实征税额只有38万吨。1992年实征税额只有50.9万吨。从折征金额看,由于粮价提高,征收的金额也随着增加。从1951—1967年,每年实征金额都在6 000万—8 000万元之间。1968—1983年,每年实征税额都是9 000多万元。到1984年以后,每年都超过1亿元,其中最多的是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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