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10年动乱期间,广西农业急需大量化肥,而大中型氮肥厂一时又上不去。小氮肥具有建设时间短、设备容易制造、投资少、方便地县兴办的优点,加上小氮肥厂多属于地县管理,自产自用,各地县办厂积极性很高。到60年代末,先后建成了隆安、桂林、百色、八步、全州和宜山等10多个小氮肥厂,使全自治区氮肥产量从1966年1.86万吨(折标)增加到1970年的8.85万吨。1973年初,自治区作出了《关于加快化肥发展的决定》,并从计划安排、资金筹措、原料供应和产品分配等作出具体规定,使小氮肥迅速发展,到1979年全自治区小氮肥累计投资5.6亿元,建成投产74个厂,在建厂6个(包括4个硝铵厂改 ......
上一篇: (一)起步阶段
下一篇: (三)健康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