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为了防止伪劣化肥进入流通领域坑害农民和保持化肥价格的基本稳定,维护化肥市场秩序,组织供销、农资、农业、工商行政、物价等有关部门定期对化肥市场进行检查管理。70年代初,河池地区、玉林县及自治区农资公司先后组建了化验室,负责商品质量检验,通报全自治区,确保化肥质量。1983年自治区农资公司会同地、县有关部门组成近百人的工作组,调查40多个县70多个公社(乡),纠正化肥经营中以次充好,乱涨价等问题。1989年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指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清理和整顿化肥市场,化肥由供销社、农资公司统一经营后,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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