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0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同年11月5日,中共自治区委和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加快广西农业综合开发的决定》,对广西农业综合开发政策作了明确规定。
(1) 农业综合开发的重点。广西农业综合开发重点放在开发“四荒”、“一冬”和改造“四低”上。即综合开发利用荒山、荒地、荒水和荒滩;综合开发利用冬闲田,改造中低产田(地)、中低产水面、中低产林果、中低产畜禽。在开发的具体项目上,重点发展粮、林、糖、果、烟叶、水产、畜禽、冬菜以及各种名优土特产。
(2) 农业综合开发的形式。①由乡镇对现有荒山、荒地、荒水和荒滩进行统一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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