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7月,国务院在武汉召开全国第一次农业机械化会议,重申“农业机械的购买以集体经济为主”的方针。据此,省农业机械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国营农业机械站机具转为社队集体经营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提出“有步骤地、分期分批地把国营农业机械站的机具转为社队集体经营”。接着各地开展了试点工作,并打开了集体经济办机械化的局面。到1970年,全省有163个农村人民公社、1497个生产大队经营拖拉机达4 502台,占全省农用拖拉机保有量的61%。全省农业机械的经营方式,突破国有国营的单一格局,向集体经营为主的方向转变。到1982年,在全省拥有4.95万台拖拉机中,集体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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