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配电线路,是在1963年后,随着送变电工程建设逐渐发展起来的。到1965年,全省建成配电线路13 833公里。从1966—1970年,农村配电线路迅猛增长,5年间共建成配电线路18 893公里,加上“三年调整”时期农村建成的配电线路总长为202 726公里。这一期间由于受“文革”的严重干扰,曾错误地简化设备,农村送电和配电线路推行“一线一地制”和大面积推广“两线一地制”,使配电线路安全运行受到很大威胁,触电伤亡事故非常严重,每年烧损配电变压器近400台,烧毁变压器容量达12 275千伏安。因此,从70年代初开始,以提高设备质量为重点,对农村配电网进行维修改造。开展定期巡视、检查、实验 ......
上一篇: (二)变电所
下一篇: 1.自筹自建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