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电管理体制是随着农电的建设和发展而建立、改进和完善的。50年代末,省电管局的地方电业处专门负责小火电的电厂建设。1963年,为适应农村电气化事业的发展,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农业电气化局,在长春、吉林两市设立农村用电管理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通化、四平、白城专署设农村用电管理处,由各级政府和专署直接领导,业务由省农村电气化局指导。这期间,34个农电建设任务较多的县(市)成立了农村用量管理科。从此,初步形成了一个省、地、县三级业务对口的农村电气化管理体系,农电职工达1 064人。
“文化大革命”初,农电管理机构受到严重冲击,农电管理工作陷入瘫痪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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