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畜禽饲养历史悠久。据史书记载:早在公元前的商周时代,就开始驯养牛、马和鹿。《后汉书》记载,“扶余出名马”。《大金国志》记载:“女真人善骑射,兽多牛羊,在美水草之地,随水草以居,迁徒不常,自由放牧,滋息益繁”。至清王朝视此地为“龙兴重地”,康熙七年(1668年)予以“封禁”。以游牧和狩猎为业的蒙古等少数民族,则利用这水草丰盛的条件,繁殖马、牛、羊等,使草地牧业有了一定的发展。清末“解禁”后,山东、河北等地移民涌入,在垦荒种地的同时,将带进的驴、猪、禽等进行饲养繁殖,开始了早期的农耕畜牧业生产。到清末的1909年,全省马存栏43. 5万匹,羊存 ......
上一篇: (三)职工队伍
下一篇: 2.民国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