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全省国营农场,50—60年代,工业企业和第三产业很少。主要是由于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长期片面强调不论是谷物农场,还是畜牧场、果树园艺农场、参场、鹿场都要以粮为纲,造成了“单一经营”的局面。
到1966年,场办工业只有24处(其中独立核算工业3处),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比重为9.9%,主要是农产品加工、榨油、碾米、制酒(原料为饲料粮及糠麸)和制砖、农业机械维修等自给性工业,商品量很少。
70年代初,一些较大农场兴办了一批场办工业,主要有农机修造厂、造纸厂、参、鹿、果品加工厂(中药、果酒、罐头等)和建材工业(砖、瓦、石料)。到1973年有工业企业68处(其中独立工业企业9 ......
上一篇: 1.企业类型
下一篇: 3. 产品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