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表水体因受工农业生产和人类活动的影响,不同程度的受到污染。根据1990年水质监测资料,所评价的69个河段、4个湖泊、30座水库,有50.7%的河段及南阳湖、昭阳湖、大明湖和3.3%的水库水体为超V类水标准,见表1-3-8。
表1-3-8 山东省地表水水质评价统计表
水质类别 水源ⅠⅡⅢⅣⅤ超Ⅴ站数河 流
湖 泊
水 库0
0
05.8%
0
23%14.5%
0
30.7%15.9%
0
20%13.0%
40%
16.7%50.7%
60%
3.3%69
5
30
地表水质的污染,尤以小清河、大汶河、南四湖水系和白浪河、潍河等污染最为严重。主要污染物为:挥发酚,化学耗氧量(CODMn),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溶解氧(DO),总铁(Fe)和氟化物(F)等。
湖泊水质在汛前、汛期、汛后三个时期大都为超V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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