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山东省的乡镇企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社队工业要有一个大发展”,“凡是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宜于农村加工的产品,要逐步由社队企业加工。城市工厂要把一部分宜于在农村加工的产品或零部件,有计划地扩散给社队企业经营,支援设备,指导技术。对社队企业的产、供、销要采取各种形式,同各级国民经济计划相衔接,以保障供销渠道畅通无阻。国家对社队企业,分别不同情况,实行低税或免税政策。”1979年7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1981年5月,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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