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山东省的棉花收购大体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1950—1954年)。开始,由于国营商业不健全,无力组织全省的棉花收购,棉花市场基本为私商把持,棉花收购量很少,纱厂原料供应困难,有的被迫停工。1951年国家采取措施,加强了棉花的收购工作,迅速扭转了棉花短缺的局面。1952年和1953年全省收购量分别达到了10 040万公斤和8 850万公斤;第二阶段,实行统购统销至农村人民公社化之前(1954—1958年)。1954年9月,政务院决定在全国实行棉花计划收购,取消私商对棉花的经营,棉花由市场收购转为统购统销。1957年,国家又决定将棉短绒列入计划收购范围;第三阶段,公社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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