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在建立和发展集贸市场中,采取了一系列放宽搞活的措施,各市地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具体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放宽交易主体,打破地区封锁,人不分南北,业不分工商,货不分公私,吸引国营、集体企业进场摆摊设点,允许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进场交易,平等竞争;二是放宽经营范围,除国家规定不准上市的商品外,均可进场经营,本省不增加管理品种;三是放宽经营方式,允许零售单位进场收购,对一般商品批量销售,既可现货交易、期货交易,又可赊销、委托代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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