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组是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农民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农业生产劳动互助组织,一般由几户、多则十几户农民自愿结合组成,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以及全部农产品均属私有,农户各自独立经营,只有生产劳动过程中在劳力、耕畜、农具的使用上实行换工互助。山东的互助组有三种类型:第一类称临时性互助组,是一种最简单、最初级的形式,规模较小,一般只由三五户农民在农事大忙季节(春耕播种或抢秋夺麦)临时组织起来,进行换工互助;农忙季节过后,即行解散。这种互助组,多是以有畜户为中心,亲朋好友结合,人畜换工,亲邻相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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