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青岛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从青岛农村的实际出发,制定了正确的指导方针和措施,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1990年,农村社会总产值达到228亿元,比1978年增长1.9倍,年均递增5.2%;农业总产值达到27.3亿元,分别比1949年和1978年增长7.2倍和1.4倍,年均递增5.1%。
1.种植业。1989年,青岛市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市,平度、莱西、胶南、即墨、胶州5市粮油产量进入全国“百强”。其中,油料产量前10名中,青岛市占4名,平度荣登榜首,总产12.2万吨。1990年,全市粮食总产、单产分别达到299.82万吨和627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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