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山东农村经济体制和农村经济建设都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在所有制方面,搞“穷过渡”,把生产队核算升为大队核算,或把生产大队核算“过渡”为人民公社核算,把农民的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零星树统统收归集体,把农民家庭副业当成“资本主义尾巴”割掉,取缔农贸市场,搞单一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在产业结构上,片面执行“以粮为纲”,搞单一经营,直到1978年,山东省的经济作物面积只占总播种面积的13.3%,连适宜种棉花的鲁西北地区许多棉田也改种粮食,结果造成高投入、低产出、低效益,出现不少的“高产穷队”,而粮食生产也没有搞上去,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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