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不仅向社会提供必须的生活资料和轻工业原料,而且是提供利税的大户,为国民经济建设积累大量资金。1952—1957年,山东农业每年向国家提供税金在30亿元左右,1952年最高达37.7亿元。新中国成立之初,山东基本没有现代化工业,必须由农业支撑财政和积累建设资金。1962—1970年,山东农业每年向国家交纳税金在10亿元左右,最多的1962年为14.1亿元。1975年以后,山东的农业每年向国家提供的税金降到10亿元以下,1980年以后保持在4亿元左右。自经济恢复时期至1980年这30多年期间,农村主要是以向国家低价出售农副产品来支持国家的经济建设。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提高了农副产品价格,计划外定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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