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安排部署和广大农民群众迫切要求组织起来的实际情况,甘肃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在1951年初召开的全省第一届农业劳动模范代表会及第二届农业生产会议上就提出:“各地农村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条件,组织各种变工互助小组,发扬农民之间的互助精神。”并强调指出:“组织互助组是人民群众得到解放的必由之路,也是由穷变富的必由之路。但是,在甘肃新解放区组织变工互助组,必须注意当地群众的互助习惯,真正做到地利人和,自愿等价,反对强迫命令和形式主义。”对搞互助合作组织,当时各级领导都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省委派出两个工作组,在皋兰县的庄子坪乡和榆中县夏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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