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森林采伐。
(1)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初期林区尚无采伐机构,国家建设所需木材主要由各地林管站组织完成。1950年12月在哈密口门子设立第一个伐木机构。1951年在乌鲁木齐筹办伐木场,开放谢家沟林区。1952年成立乌鲁木齐、乌沙、阿山等伐木公司。1953年将伊犁伐木场改建为伐木公司,正式组建哈密伐木场。1955年成立自治区森工局,统一管理各伐木公司及伐木场的工作。1956年又成立了奇台伐木场。至此初步形成了新疆森林采伐专业队伍和管理机构,保证了所需木材的采伐和供应。与此同时,新疆军区后勤部也承担了部分军队急需用材的采伐任务。
1956年林业部颁发了《国有林主伐试行规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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