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至1983年,新疆毛皮购销主要由外贸部门主管,供销社代购、代加工。1958年购进皮毛3 916万元,销售7 884万元,其中出口6 304万元;收购绒、毛等2.48万吨,各类皮张350万张,其中供应出口绒毛0.85万吨,各类皮张227万张。1984年新疆畜产品购销业务移交供销社管理,当年收购绒毛3.16万吨,各类皮张576万张;销售绒毛3.18万吨,各类皮张760万张,其中出口绒毛1 756吨,各类皮张41万张。1988年“羊毛大战”时期,供销社收购绒毛2.89万吨,各类皮张623万张;销售绒毛2.38万吨,各类皮张491万张。1992年畜产品市场全面放开,收购量下降,1995年共收购绒毛1万吨,各类皮张80万张;销售绒毛1万吨,各类皮张11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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