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植物油的销售牌价,1960年以前基本未动,全区平均每50公斤菜籽油、胡麻油销价89.86元。1961年购销价同时提高,菜籽油、胡麻油销价95元。1971年购价提高,销价未动,购销倒挂。1979年,购价再提高,销价仍未动,倒挂幅度增大。1985年,改革食用植物油购销政策,合同定购的食油实行比例价收购,供应农村的食油销价提高到合同定购比例价水平,购销同价,供应城镇的食油销价不动,购销倒挂。1991年,提高城镇的食油销价,全区平均每50公斤菜籽油207.40元,胡麻油221元。1993年后,全部食用植物油销价放开,取消原居民定量供应办法,市场销价稳中有升。1995年二级菜籽油413元,葵花籽油373.3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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