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9—1992年,通过省水利部门分配供应水利建设的物资设备计有: 钢材39.74万吨,水泥237.79万吨,木材56.91万立方米,汽车387辆,金属切削机床及锻压设备64台,开挖设备314台,挠捣设备350台,大型建筑机械及起重设备49台,水文地质钻机37台,内燃发电机组7套,动力机械10 730台/36.55万千瓦,电动机及发电机52.43万千瓦,电力变压器146.31万千伏安,铝导线13.4万吨,电线电缆794公里,水泥电杆52.69万根,钢丝网水泥管2.98万公里,大中型闸门及启闭机2 745台套,工业及农用水泵5.89万台,各类仪器仪表、线路金具等325架(门)、235吨。这些物资设备的投入,保证了水利事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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