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用电量较多的农村人民公社相继成立机电站(或农机站、水机站)管理机电排灌和公社的用电。70年代,随着农村用电范围逐步扩大,管理工作更加繁重,机电站的管理模式已不适应。1973年,浙江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批准省水利电力局在临安等12个县进行公社配专职电工的试点。文件规定:每个公社配1名专职电工,归公社领导,不列入国家编制,原粮户关系不变,不吃商品粮,电力部门在销售费用中列支每个专职电工每月30元的补贴,由公社包干使用。1974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广。70年代中期,各用电大队基本上都建立了由大队领导任组长,大队电工、会计、治保委员等为组员的管电小组。
1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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