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唐代中叶起,浙江开始麦稻两熟的种植。明代,浙北实行麦稻两熟,浙东南发展间作稻,浙中丘陵河谷地区以早中稻和秋杂粮为主,旱地大部一年一熟。民国时期,1935年省建设厅在宁波、绍兴、台州等地设推广双季稻实施区10处,当年种植6 660公顷,嗣后又在衢县、龙游、平阳等县推广。同时,提倡扩种冬季作物,到1945年累计种冬作物72.3万公顷,其中小麦占70%,大麦占10%,蚕豌豆和油菜占20%。1949年全省粮地复种指数为169。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省人民政府鉴于省内人多、田地少、粮食不能自给的实际,组织有关部门的科技力量,研究充分利用优越的自然条件,改革耕作制度,提高复种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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