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发展基金是为缓解农业投资不足,采取多渠道、多方位、多形式筹措资金的方式,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的一项专用基金。国务院于1988年正式批准,河北省于1989年开始建立这项基金,并于当年成立了专门管理机构。
根据国务院文件(国发〔1988〕80号)规定,基金来源共设立了7条渠道。河北省根据本地实际,以省政府文件 (冀政 〔1989〕 25)号作出了补充规定。如规定省财政集中的预算外资金中,拿出一个百分点作为农发基金,由省统一拨付; 向农村个体工商户及农村私营企业征收的各种税额比上年增加部分,80%以上用于发展农业; 在扩大农林特产税的征收范围、提高税率的基础上,对各县征收的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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