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开始,一些地方社员个人集资购置农业机械。1981年4月底,全省个体农户或联户购买大中型拖拉机45台,小型拖拉机1 898台,主要从事农业性运输、产品运销和农田作业。同年11月省政府 《关于允许农村社员购买经营农业机械的通知》规定: 允许农村社员联户或单户购买经营各种农业机械,其所需油料、零配件、机具修理、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发放贷款等,与集体经营的农业机械一视同仁。此后,农村个体经营农机数量迅速增加。1982年全省个体或联户经营大中型拖拉机2 188台,占全省保有量的5.8%; 小型拖拉机70 856台,占全省保有量的38%; 个体农机经营户27.3万多户,占全省农业总户数的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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