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河北省的广大农村实行了土地改革,翻身农民劳动热情和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各级人民政府重视畜牧业生产,认真贯彻执行,“保证现有、奖励繁殖,以大牧畜为主,因地制宜发展畜牧业” 的方针,促进了畜牧生产的发展。为扶持农民恢复发展大牲畜,各级人民政府采取了组织兽医人员防治牲畜疫病、发放牲畜贷款等措施,为解除广大农户饲养牲畜的畏难情绪,1950年初,河北省畜牧主管部门协同中国保险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对农民饲养的大牲畜开展了保险工作。1952年8月25日,省农林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发出了《牧畜保险与兽医防治配合办法》的联合通知以后,大 ......
上一篇: 五、林业发展主要措施
下一篇: (二)生产陷入低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