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木材生产包括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和乡村集体三部分。以1997年为例, 全省生产木材116.8万立方米, 其中森工企业生产23.2万立方米, 占19.9%; 国有林场及其他单位生产50.1万立方米, 占42.9%; 集体个人生产43.5万立方米, 占37.2%。
1949年7月, 陕甘宁边区政府接管西北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并更名秦岭林场。1951年, 改为秦岭伐木场, 开始采伐森林生产木材。1952年, 省农林厅建立黄龙伐木场, 生产坑木。1953—1955年, 共生产木材9.0万立方米, 因道路不畅, 大多成了困山材, 损失严重, 因而停止采伐。
1958年“大跃进” 中, 省、地、县兴办伐木场及以采伐为主的国有林场等22个采伐单位, 1958—196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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