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清政治、清思想、清经济、清组织。根据中共中央当时提出的“全国基层组织约有1/3的领导权不在或不完全在我们手里”的精神和中共中央转发《关于一个大队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经验总结》,中共宁夏自治区党委于1964年11月集中力量在一县两社(永宁县、盐池县大水坑公社,贺兰县金贵公社)进行了试点。试点工作组进村后,在访贫问苦、扎根串连、选好苗子的基础上,采取三讲(讲阶级斗争、和平演变、民主革命不彻底;讲放手发动群众,特别是放手发动贫下中农;讲搞好社会主义教育的要点、决心)、“两忆两诉”(回忆控诉旧社会地主富农剥削压迫之苦;回忆控诉坏干部压迫之苦)、“两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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