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1960年,农村掀起 “大跃进”和 “人民公社化”运动,原高级农业社迅速转为人民公社.实行“一大二公”的公社体制,土地大调整,耕畜大调度,社员自留地和养猪饲料田被取消。耕畜所有权归公社和生产大队,生产队仅有使用权。在开展大规模兴修水利和深翻土地的农田基本建设中,公社和生产大队无偿平调生产队耕畜,搞“大兵团”作战,原高级农业社形成的一套耕畜饲养管理和使役制度遭到破坏,大批耕畜劳役过度,淘汰死亡增多。同时,普遍发生平调社员养猪归集体饲养,掀起大办集体猪场和全民养猪运动,背离了原“私有私养公助为主,集体饲养为辅”的养猪方针。全省社员养猪 ......
上一篇: 1.恢复发展阶段
下一篇: 3.改革振兴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