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业教育事业创办较早。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江苏学政瞿鸿奏准,照省学堂之例,改江阴南菁书院为高等学堂,以书院旧管沙田试办农学。同年,两江总督刘坤一奏于江宁地方设立农务学堂。光绪三十二年清皇朝学部通令各省举办实业学堂。据民国4年统计,江苏省除第一、第二、第三农业学校外,还有甲种农业实业学校5所(包括蚕桑),乙种农业实业学校6所。
1914年(民国3年),金陵大学增设农科,这是国内最早的4年制大学的农科。据民国12年统计,全国共有4所农科大学(东南、金陵、南通、岭南),江苏就有3所。民国4年春,张謇在南京创办“河海工程专科学校”,这是我国最早的水利专业专科 ......
上一篇: 3.坚持 “三个不变”
下一篇: 2.新中国成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