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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继承权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训练知识网

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人,由于某种法定事由,丧失了继承遗产的权利,称为丧失继承权。(过去称之为剥夺继承权,简称剥夺)。继承法明确规定,具有以下四种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构成本项的两个要件的是必须有杀害被继承人的事实;二是必须有杀害的故意。二者缺一不可。②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不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不能确认其丧失继承权。③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④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所谓伪造,是指遗嘱并非被继承人亲自所立,也不代表被继承人的意志,伪造人为谋夺遗产而假立遗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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