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7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就归侨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计算问题作出决定:①由我党派遣出国和因组织破坏或因受到敌人通缉、追捕而被迫出国的党员、共青团员以及在国内已参加革命工作的非党(团)员,出国后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党团员从入党入团之日算起;在国内已参加革命工作的非党(团)员,其出国前、后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在国内正式参加革命工作,由我党派遣出国,出国后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接受派遣任务之日算起。②在国外参加中国共产党在华侨中的党组织(简称侨党),回国后承认其党籍的,其参加革命 ......
上一篇: 民主党派成员
下一篇: 离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