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83年7月中央军委有关部门规定,军队干休所离休干部的参观活动,原则上以就地就近为主,一般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进行;参观活动一般由管理离休干部的单位组织,或由管理单位委托干休所组织。组织参观次数不宜过多,跨省的要严格控制。参观所需车船费、途中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住勤费,按军队现行规定办理。近距离参观活动所需车辆、油料等,由各军区调剂解决。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干部,根据1983年5月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离休干部参观工农业项目的通知精神办理。参见431页“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条 ......
上一篇: 政治文化活动
下一篇: 离休荣誉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