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语陈述的对象,一般在谓语前面,表明谓语说的是“谁”或“什么”。一般认为主语的意义类型有3种:①施事主语(施动主语),是谓语的动作或行为的发动者,如“小丽上学了”中的“小丽”。②受事主语(受动主语),是谓语动作或行为的承受者,如“总结写好了”中的“总结”。③中性主语(关系主语),不是施动者、受动者,只是陈述的对象,如“图书馆是学生的第二课堂”中的“图书馆”。主语的作用是提出陈述对象。名词、代词、形容词、动词、数量词以及除介宾短语之外的短语都可以作主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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