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书中某一类字的相同部分。如“树”、“李”、“条”中的“木”。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把所篆书按字形结构分成514部,每部用一个字标目,叫“部首”,是我国最早的汉字部首系统。例如,凡是从“山”的字编为一部,以“山”为部首。以后有许多工具书都采用部首来统括所收的字,即“部首排列法”。明显可辨的部首叫“自然部首”,如“饮”、“饥”、“饭”为“饣”部,在部首排列法中勉强规定的部首叫“非自然部首”,如“半”属“、”部,“开”属“二”部。部首也是偏旁,但偏旁不一定是部首,部首是工具书的术语,偏旁是对字而言,不一定是某工具书的部首,使用工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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