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主管修建水利(包括水运)工程(包括计划、施工、管理等)的中央机构。和主管水利行政的水部有关联,但不相隶属。秦、汉设都水长、丞管理山、泽、苑、池等里面的水泉、河、湖等,隶属于山、泽、苑、池的所属官吏如中央的太常、大司农、少府及水衡都尉,以及地方官吏等。汉成帝时设置都水使者统一管理这些都水官,后汉都水官改属地方。晋代复设都水使者,机构为都水台,隋、唐以后改称为都水监,主管官称使者,下至金元,使者改称为监,副手为少监。派驻地方或河道的分支机构,宋代称外监或外都水丞,金代或称分治监,元代又称行都水监。内外都有不少专职官吏以及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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