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渔业的管理,加拿大早在1867年颁布了《渔业法》,翌年颁布了《沿海渔业保护法》。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议会通过或由渔业海洋部部长批准颁布的渔业法规有:《加拿大渔区法令》、《沿海渔业保护条例》和《外国渔船捕捞管理条例》等。
加拿大对渔业实施计划管理,按总可捕限额分配渔获量,并严格实行渔业许可制度。1977年颁布200海里专属渔区法案后,在全国各渔业水域实施,并采取捕捞限额的办法,对裁减下来的过剩渔船,政府予以收买,严格控制捕捞强度。由于加拿大的纽芬兰大浅滩和斯科舍凡第浅滩两个主要渔场,都跨于200海里专属渔区线上,为防止外国渔船在加拿大200海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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