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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法


作者:佚名       来源于:天赋邂逅

将赋税分为夏秋两次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开始实行于唐代建中年间,以后构成各代田赋制度的基础,直至明中叶才被一条鞭法所取代。唐中叶动乱之后,租庸调制已无法恢复实行。政府因财政困乏而加重税收,官吏乘机勒索,科敛无时,人民不堪其苦,大量逃亡,社会生产凋敝。大历五年(770)已有夏秋两季征税的做法。建中元年(780),杨炎奏请改革赋税制度,正式颁行两税法。

两税法中的税项包括户税与地税(又有人说两税即指户税与地税)。户税地税的征收始于唐前期。永徽元年(650)已有向主户征税的记载,税钱作为官俸。开元时征及客户,税额渐增,其地位日益重要。地税又称义仓税,贞观年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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