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荒”使用权出让问题的提出。云南省的“四荒”使用权有偿出让工作最早始于1993年,当时的宜良县委、县政府在借鉴山西吕梁地区有偿出让荒山使用权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审视本县县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面向社会,有偿出让集体荒山使用权工作,走出了一条用经济手段治理和绿化荒山的新路子。1994年4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充分肯定了宜良县有偿出让“四荒”使用权的做法,决定在全省推广。
2.有偿出让“四荒”工作的试点。1994年4月底,省委召开了全省地县委书记会,明确提出把“四荒”使用权有偿出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四项任务之一,要求各地州市先抓好一个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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