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云南农村从内地到边疆先后实行了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作为农业重要组成部分的畜牧业,党和政府采取了鼓励、扶持发展、符合农民意愿的政策。1952年4月24日,省委副书记于一川在十个县县委书记生产座谈会上就提出鼓励农民多养耕牛耕畜,家家喂养肥猪,提倡喂养母猪。1952年6月2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布发展农业生产的十项具体政策中规定:奖励繁殖牲畜,扶持饲养种畜户,提高饲养种畜人的社会地位;团结农村兽医,鼓励他们为农民医治畜病,国家兽医部门给以一定的帮助;在农业合作化中,耕牛虽折价入社,但仍坚持社员分散饲养,其他作为生活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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