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政府对渔业生产制订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云南渔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了“以养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国营、集体、个人一起上,积极扶持重点户、专业户”的政策,落实“以养殖为主,以小水面为主,以精养高产为主”的方针,结合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村养鱼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积极发展商品鱼生产;国营鱼种场(站)也推行了各种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渔、农民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同时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鼓励科技人员积极投入科研试验、资源调查、科技推广和引进新品种等工作。此间,先后引进银鱼、罗非鱼、罗氏沼虾、中华绒螯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