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时期,橡胶购销实行指令性价格和指导性价格并存。1987年,国家计委、物价局发文,农垦统一计划交售的橡胶90%执行6080元/吨的指令性价格,10%执行在6080元/吨基础上再上浮10%的指导性价格,即6688元/吨。1988年又规定,70%执行指令性价格6080元/吨,30%执行指导性价格6688元/吨,计划外的超产部分可以自销。1989年1~5月又规定,30%执行指令性价格6080元/吨,70%执行指导性价格6688元/吨。当年1~5月实际价格卖到8600元/吨,1989年5月份以后,价格双轨制并轨,执行7850元/吨的价格。后来国家计委、物价局决定改沿袭多年的橡胶送货制为产地(云南为昆明市)交货,并收取用户3%的管理费(执行到1989年上半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