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抓好乡村合作社组织建设的同时,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立法工作,改善农村合作经济管理,使之逐步进入法制化轨道。从1989年到1994年,在5年的时间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颁布了5项有关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对郊区农村合作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制定《北京市农业联产承包合同条例》,规范承包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承包土地的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签订承包合同加以规定,承包合同管理成为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落实承包责任制初期,由于合同管理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部分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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