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62年起,北京农业生产得到恢复,林、牧、副、渔各业也有了较迅速发展。与此同时,为农业服务的农机、水利等也逐步发展为独立的社会服务事业。面对农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北京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强化各产业的科研工作,促进各业技术改造,遂于1962年决定撤销北京市农业科学院建制,分别成立北京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北京市林业研究所、北京市畜牧兽医研究所、北京市水产研究所、北京市农业机械化研究所等,除北京市农业机械化研究所直属北京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外,其余各所均由北京市农林局统一领导,各所所长同时任农林局相应处处长,使专业科研与行业生产有机的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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